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框架图

三、院组织成员名单

四、 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1)经学院党组织批准,文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成员3名。
(2)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学院主席团候选人应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后,由学院党组织确定后提交学院学代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
(3)大会选举学生会主席团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4)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正式代表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
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〇”;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内划“×”;对候选人投弃权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不做任何标记。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他人”区填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〇”以确认。
每张选票上投赞成票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划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无法辨认部分按照弃权处理。
(5)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6)正式选举前,大会筹备组指定总监票人1 名,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1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在大会筹备组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和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
(7)选举结束,由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当选的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我会于2025年11月5日顺利召开文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大会应到会代表36名,实到会代表36名,到会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相关规定。经学院党组织批准,现将大会选举结果报告如下:
(一)选举文学院学生会第五届主席团成员。选举结果如下:
大会发出选票36张,收回选票36张,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量,选举有效。在收回选票中,有效票36张,无效票0张。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及获得赞成票情况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王俣希得36票、孙瑾得34票、邵佳琪得30票。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王俣希、孙瑾,邵佳琪(按姓氏笔画排序)共3位同学当选为文学院学生会第五届主席团成员。
(二)选举文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如下:
大会发出选票36张,收回选票36张,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量,选举有效。在收回选票中,有效票36张,无效票0张。
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及获得赞成票情况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王俣希得36票、孙瑾得32票、邵佳琪得26票。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王俣希等3位同学当选为文学院学生会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三)选举产生出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大会发出选票36张,收回选票36张,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量,选举有效。在收回选票中,有效票36张,无效票0张。
出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获得赞成票情况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王俣希30票、王情宇28票、王紫淇36票、孙瑾30票、李旭28票、高静34票、谢振杰30票、戴晓娟30票。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王俣希等8位同学成为出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审议第七届学校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大会上,经代表举手表决,投赞成票的有36人、投反对票的有0人、弃权的有0人。
根据大会有关办法规定,王俣希当选为第八届学校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六、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黄山学院学生会章程》及《黄山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组织批准后,确定了文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
(一)代表条件
1.具有黄山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积极上进,身心健康,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无重修、补考),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5.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在学习上、生活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6.热爱学生工作,群众基础良好,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议事能力和一定的从事学生工作能力。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提名、由班级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院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及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60%、女代表人数不少于25%。各班级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班级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三)代表产生程序
1.候选人推荐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要从基层开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学代会代表候选人人选根据班级团支部和多数学生的提名,拟定学代会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
2.组织审查各学院要对代表候选人人选进行逐个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要注意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
3.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学院考察结束后,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同意,确定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
七、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撰稿:文学院宣传部;责任编辑;王星勇;审核:周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