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4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23-10-07浏览次数:958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加强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根据《黄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工作规定》(校教〔2014〕42号)要求和教务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要求事宜通知如下。

一、 成立文学院2024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

组长:朱宏胜

成员:杨辉 胡翠莉 张孝进 

秘书:姚昱

二、 工作要求

(一)各专业教研室要专门召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会议,宣传贯彻学校及教务处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意见,统一思想,规范做好论文指导的各项工作。

(二)各教研室要对学生如何进行毕业论文创作进行专门辅导。

1.宣讲《黄山学院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实施方案》(校科〔2016〕12号),对学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并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院领导组。

2.宣讲论文写作具体要求,如论文模板、档案模板、选题、开题、论文格式等。

3.宣讲文学院2024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工作计划

(一)征题工作

1.时间:2023年10月—11月中旬前

2.具体要求:

(1)数量要求:教师出题量必须大于等于指导学生数的120%;

(2)质量要求:教师出题不得与往年重复,要切合学生实际,要有针对性,不得以不变应万变。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教科研项目设置论题,并引导学生参加教师主持的教科研项目。鼓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结合实习实训开展毕业论文写作。

(二)审题工作

1.院内审题:2023年11月中旬。

2.学校审核:时间根据教务处安排。

(三)选题工作

1.选题时间:2023年12月中旬

2.选题要求:

(1)学生按专业选题,不得跨专业选题,且每位学生只能选一题,一旦选定,无故不得重选。

(2)原则上学生选哪个教师的题,则由该教师指导,但教研室可以根据往年教师指导论文质量等实际情况,有权调整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8人。

(四)开题工作

1.时间:2023年12月中旬。

2.要求:

(1)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核学生的开题报告,对于研究现状综述不清,材料收集及参考文献不符合要求的,论文计划不合理的应要求学生重新梳理,待通过后,方允许学生开题创作。

(2)参考文献要体现数量要求,一般不少于10篇;还要体现时限性要求,一般应有近几年的参考文献,不少于2篇;更要体现层次要求,C刊参考文献不少于5篇。

(五)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1.论文一稿完成时间:2024年1月底;

2.论文二稿完成时间:2024年2月底;

3.论文中期检查时间:2024年3月上旬;

4.论文定稿时间:2024年4上旬;

5.论文相似度检测时间:2024年5月初;

6.指导教师评阅时间:2024年5月初;

7.论文互评完成时间:2024年5月初;

8.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完成时间: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

9.论文答辩时间:2024年5月11—12日(二辩择期安排);

10.论文档案材料及论文检查时间:2024年5底完成。

(六)论文指导工作要求

1.论文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2.论文指导必选采取批注的形式对学生论文进行详细审阅,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次数不得少于6次;

3.论文指导意见及评阅意见等均须手写,字数应符合要求,且与论文质量相匹配。

(七)论文答辩要求

1.论文答辩实行回避制,辩题由答辩组根据学生论文写作情况制定;

2.严格答辩程序,对于答非所问,质量不高的,实行二辩,直至答辩通过。

特此通知

  


文学院毕业论文领导组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