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制度:
一、目的:
(1)做到家长与学校统一要求,协同教育,寻求有效的教育方法与措施。
(2)积极收集学生家长对于学校以及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学习态度差、纪律性不强、问题较多的学生,辅导员应视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采用多种方法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用有效的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和克服存在的问题。
(4)为了杜绝学生将家长交付的学费挪作他用,尤其是杜绝利用家长所给学费铺张浪费、购买奢侈品等现象,辅导员应注意重点与欠费学生的家长及时联系,通报学生在校情况。
二、要求:
(1)辅导员应注意及时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上报院分管领导。
(2)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注意正确的方式与方法,应尊重学生家长,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文学院
2018年12月16日